巡察公告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》《湖北省实施<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>办法》等党内法规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069日开始,安60天左右时间,对武汉市委宣传部开展巡察。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,落实政治巡察要求,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,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全面从严治党,围绕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,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,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、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落实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,加强对制度执行,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,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,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更好履行职责使命。

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武汉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。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,直接向市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情况,鼓励实名举报,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巡察组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。巡察组在武汉市委宣传部巡察期间,具体联系电话、邮政信箱等如下:

巡察时间

接访地点

联系电话

电子邮箱

邮政信箱

202069日开始,60天左右

武汉市委宣传部

(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委大院3号楼402室)

13995653650

(工作日8:3012:0014:3017:30

shiweixunchalzu@163.com

武汉市A024邮政信箱

注:同时在丹枫白露酒店(江岸区三阳路118号),武汉市委宣传部(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委大院1号楼西四楼、3号楼三楼、四合院)设置意见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武汉市委第一巡察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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